一、为支持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发展,创新财政支持政策,设立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发展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银川市政府安排25000万元,拨给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作为基金注入资本金。
二、基金主要用于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股权投资、融资租赁、贷款贴息、引进高端人才奖励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教育、养老及保障性房等)。具体政策由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制定。
三、从2015年起,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内市本级税收收入,由市财政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全部返还给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注入基金,用于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建设发展。同时,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积极培育壮大基金规模,到2017年基金规模达到5亿元,2020年达到10亿元,2025年达到30亿元。
四、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所有优惠政策。
五、银川市财政要对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基金规范运行。
Copyright@2015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新华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