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12月4日电(记者 马丽娟)为进一步健全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体系,宁夏生态环境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环境应急能力提升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对环境应急能力提升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作出系统安排。
有效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发展和环保,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据介绍,宁夏生态环境风险涉及领域广泛、风险因素叠加、产生原因复杂、管理主体多样,在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中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如宁夏年降水量少、干旱半干旱地区占比大、自然植被覆盖率低等“先天不足”,致使宁夏抵御自然环境风险的能力较差。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化工为主的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工业园区以及重点流域的环境风险防范设施不健全,生态环境风险形势严峻。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力量薄弱,信息化管理水平整体偏低,现代化应急手段滞后等因素造成基层环境应急力量薄弱。同时,环境应急协同机制不健全,存在上下联动不足、部门协同不畅、地方和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现象。
《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和全区重点工业园区、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流域和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应对能力。从队伍建设、联防联控、物资保障、预案管理、风险防范、监测预警、信息化、应急专业能力和应急响应时效等9个方面,明确了27项具体措施,力争利用三年时间,推动全区环境应急能力进一步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全过程、多层级应急应对体系进一步健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得到有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环境风险全过程管控显著增强,全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基本建立,重点工业园区、行业企业、重点流域环境应急预案全覆盖,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快速、科学、妥善应对。
《方案》还要求各地市将环境应急的主要任务纳入到本级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行推进;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将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资金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定期开展本地区环境应急能力自评估,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做法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