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司法解“法结”化“心结”宁夏高院化解一起20年行政侵权纠纷-新华网

能动司法解“法结”化“心结”宁夏高院化解一起20年行政侵权纠纷

2023-12-07 10:44:58
来源:宁夏高级人民法院

  “多亏了行政庭的2位法官,多次过来帮助协调,终于有了结果,化解了困扰我20年的‘心结’……”近日,73岁的当事人王某某将一面绣着“勤勉为民、司法公正”的锦旗送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02年,王某某等人注册成立某生态有限公司,并与当地政府签订《河滩地承包协议书》,在案涉土地上进行开发种植。2004年3月,当地政府因实施其他项目,将案涉土地的林权证颁给了第三人。2013年9月,当地政府以公司长期拖欠河滩承包费和不进行土地开发利用为由,解除了《河滩地承包协议书》。公司股东王某某等人以当地政府为第三人颁发林权证侵害原公司3465亩林木所有权为由多次信访、诉讼,并主张超过1亿元的赔偿。案件历经一审二审,最高法院指令再审,最终确认当地政府的颁证行为违法,并判决由当地政府作出赔偿决定。2021年5月,当地政府作出决定赔偿王某某等人60万元,王某某等人不服再次提起诉讼。

  案件上诉至自治区高院后,行政庭承办法官胡文红面对这起多年积案并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在接待过程中发现王某某等人历经多年诉讼,已经对行政机关的工作存在极大的抵触心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该案过程中也存在畏难情绪。承办人梳理了王某某等人多年的诉讼卷宗,分析案情、理清思路,通过抽丝剥茧,认为案件最核心的问题在于年代久远,王某某等人无法提交有力证据证明损失的数额,行政机关亦无法调查取证,双方对赔偿数额的主张差距过大,均缺少相应证据支撑,且经过多年谈判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矛盾处于无解状态。

  为实质化解纠纷,自治区高院行政庭庭长王海滨和承办法官胡文红多次驱车前往当地调查核实,与当地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自然资源局积极对接,主持召开座谈协调,从前案卷宗中当事人认可的一句话、提交的一份申请、成立公司时股东的经济能力、可能的投资成本及预算、行政机关出具的确认材料等方面逐一向双方当事人分析事理、法理、情理。经过一轮又一轮耐心细致的分析、释法,王某某等人逐渐有了变化。最终王某某等人通过权衡利弊,赔偿金额从“漫天要价”,基本降为“合情合理”,行政机关从实事求是的角度出发,同意了王某某等人提出的赔偿金额,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矛盾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面对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挑战,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自治区高院行政庭在审判中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的要求,以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为目标,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的治理智慧,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如我在诉”的责任感把案结事了、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努力寻找案件处理的最优方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纠错】 责任编辑:张洁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