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沙变金
银川的陵园公墓多建于沙漠、荒地一带。公墓价格由墓地占用费、建墓费、公共设施费、利润、税金5部分组成,根据位置、建设成本的差异,墓穴价格分为低、中、高三个档次。
2004年至2006年10月间,当地的11处公墓中,除去一家革命烈士陵园外,其余10所公墓3年累计向政府财政上缴各项税费约1000万元。其中,公益性墓地以其销售额的5%上缴财政,而经营性公墓则缴纳建设基金、教育基金等4项税费,总额占到其销售额的2%-3%。
面对市民们“活得起,死不起”的抱怨,刘国瑞则表示,由于市场竞争及当地消费水平等原因,陵园至今仍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所得税也因其处于亏损状态而免于上缴。
记者从银川市物价局了解到,由于目前用以计算成本、收入的主要方式仍是以核查企业出具的经营发票为主,手段相对单一,政府要准确了解企业经营成本、盈利状况存在很大困难。
银川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杨处长告诉记者,公墓土地的使用费一律按国家殡葬土地使用费规范来收取,对于殡葬行业价格涨幅的控制,则取决于所用石材的市场销售状况。杨透露,物价部门近期将再一次协同自治区民政厅对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殡葬企业进行审核检查。而目前存在的难点在于,由于公墓数量庞大而技术手段有限,短期内彻底解决价格欺诈行为,存在很大难度。
此外,在审批墓地用地方面,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一位副厅长介绍,殡葬陵园土地批复建设,通常是通过政府直接划拨来完成。只有极少数土地会通过市场竞标的方式来进行。由政府直接划拨的土地基本按照每亩4500元向经营单位征收费用。
而当这些“毫无用处”的沙漠经政府部门审批低价出售、用于陵园建设之后,满地黄沙瞬间成为遍地黄金。
打击墓葬行业暴利
就银川殡葬行业饱和、销售市场混乱等问题,杨处长表示,物价局已在近期出台了部分针对性文件。其中物价局2006年101号文件中,对公墓价格作出了具体要求:对于优抚型墓地,实行最高限价制;经济型墓地管理费则按规定标准的50%计收,中高档墓地,以实际建墓费的20%-25%核定销售利润进行收取,管理费则按建墓费、基础设施费之和的8%-10%计收。此文件将于2007年1月开始施行。
据悉,银川市“十一五”期间将不再批复任何公墓陵园建设指标,工作重点将转向行业建设整顿,其中的侧重点则在于打击、监督公墓暴利。
此外,在当地殡葬用地多以政府直接划拨为主要方式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土地分配指标的公正?宁夏殡葬协会副会长李世遥介绍,就宁夏回族自治区而言,划拨的土地基本都是沙漠化的荒凉废地,尚未出现多家企业机构争夺土地的情况,所以,土地划拨的认定也暂无标准。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一位副厅长强调:目前宁夏殡葬行业尚无一支正规的殡葬执法队伍,行业的自律监督组织仍需进一步加强。(记者
杨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