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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
根据石嘴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大武口区有关工作机构调整设置等事项的通知》(石编办[2003]20号文件精神),组建大武口区城市管理局,为区政府的组成部门,履行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工作职能,其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石嘴山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
2、制定切实可行的城市管理工作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3、做好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环境卫生管理站的监督协调和管理工作,落实好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行政管理及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并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4、抓好城市管理队伍的培训、教育工作,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提高城市管理队伍的行政执法水平。
5、做好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公民环境卫生意识、文明意识。
6、拟定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做好环卫设施的管护工作。
7、做好沿街临时摊点的摆放、施工场地及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8、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严格初审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挖掘城市道路、人工行道工作。依法查处在规划区内未按审批程序或者违反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
9、做好沿街立面改造装修及户外广告宣传栏设置等初审工作。
10、做好本系统职工的人事档案及劳资管理工作。
11、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局 长:蒋学安
副局长:李宏泽 、杨惠敏
办公室电话:0952—2012491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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