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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委工作机构:
1、县委办公室;
2、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3、组织部;
4、宣传部;
5、统一战线工作部;
6、政法委员会;
7、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8、政策研究室;
说明:
1、县委办公室挂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机要局、督查室牌子;
2、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监察局与其合署办公)、组织部(挂县直机关工委牌子)、宣传部(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统一战线工作部(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其合署办公)、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3、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列入县委机构序列,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县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县政府的工作机构。
4、老干部局由县委组织部管理,机构级别为正科级。
二、政府工作部门:
1、办公室;2、发展和改革局;3、教育体育局;4、科学技术局;5、公安局;6、监察局;7、民政局;8、司法局;9、财政局;10、人事劳动保障局;11、国土资源局;
12、建设与环境保护局;13、交通局;14、水利局;15、农业局;16、文化旅游局;
17、卫生局;18、人口和计划生育局;19、审计局;20、统计局;21、林业局。
说明:
1、中宁县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0个。其中:监察局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政府机构个数;办公室挂政府法制办公室、信访局牌子;发展和改革局挂经济贸易局、粮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2、设置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1个: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县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
3、设置承担行政职能的政府直属事业单位4个:
广播电视局;畜牧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地震局。
(责任编辑:
兰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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