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审计处
1、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2、 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研究,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在高等学校的贯彻实施,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3、 检查监督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议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4、 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5、 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6、 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7、 承办上级部门及党委交办的有关事宜。
8、 协助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学校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的教育。9、 监督检查学校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下策的情况。10、 受理人个或单位对学校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同时按照规定承办违反政纪人员的纪律处分并发行手续。
11、 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规,制定或参与制定本校有关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2、 对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算、信贷计划、自筹基建、外汇收计划、预算内外资金收支及会计报表、决算的真实合理合法、经济承包合同执行情况其及经济效益,以及其它经济活动依法进行审计监督。13、 对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14、 完成校领导和上级监察、审计机构交办的监察、审计任务。二、 党办办公室
1、 在党的领导下,督促检查中央、省委等上级领导机关和党委重要文件、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党委和党委领导同志交办事项的查处或催办。
2、 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为党委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建议或报告。3、 负责党委系统信息收集、处理、编写党委信息刊物,健全信息网络并组织经验与业务培训。4、 组织安排党委召开的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会议的筹备和有关会务工作。5、 起草或复核以党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负责文件的送审,登记,送印,校对和分发,半按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6、 负责中央、省委及上级领导机关机要文件的收发、传阅、拟办、催办、保管、清退、归档、销毁。督促检查各基层党组织文件管理和使用。
7、 负责党委来往公文的处理、收集、鉴定、立卷和归档。8、 组织协调由有关部门办理的党务综合工作。
9、 管理党委印信,制发和收缴党委系统的印章。
10、 负责上级党委兄弟院校党委领导来校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11、 负责指导保密委员会工作,会同校长办公室校综合档案室工作。12、 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13、 随时承担党委负责同志交办其他工作。
三、 组织部
1、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指示、决议,调查研究有关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方针、下策提出实施党的组织路线的具体措施,经党委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招待。2、 检查督促下级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和组织生活的情况,总结介绍经验,提出改革意见和措施,并向同级党委作出报告。
3、 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管理、培训、考核、任免及有关工作。4、 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在党委领导下,调整、配备、建设好管理范围内的领导班子,搞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5、 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6、 搞好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搞好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并不断提高党员质量和党组织的战斗力。
7、 落实干部政策,搞好干部审查工作。
8、 负责党员统计等有关统计工作。
9、 受理党员、干部申诉、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10、 配合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做好端正党风的工作。
11、 负责全校干部的人事档案管理和政治审查工作。
12、 提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措施,同纪检委一起作好校院二级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和督促检查工作。
13、 认真抓好各级党组织的组织建设,正确执行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密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根据党章规定按期按选各级组织,总结交流总支和支部经验,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14、 作好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评选表彰工作。
15、 负责全校党费收缴、管理作用。
四、 宣传部
1、 负责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2、 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理论演学习。3、 负责学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4、 领导学校内意识形态工作,包括校内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艺等工作,以及文化、道德、精神文明建设等。
5、 负责制定与实施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制定学校性的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节日的宣传计划。6、 负责学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五、 统战部
1、 宣传、贯彻和落实党的各项统战下策并检查执行情况。2、 负责起草统战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规划、决议等文件;加强统战工作理论研究。3、 协助和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有关团体的工作,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和监督作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
4、 与有关部门配合,提出对党外人士安排的建议,搞好民主协商。5、 负责开展对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谊工作;做好民族、宗教统战工作。6、 接受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1、 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制定组织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计划,起草有关文件、制度。
2、 调查研究,综合反映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向党提出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设。3、 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指导政治理论课,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学生政治政论学习活动,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
4、 会同学校有关部门指导学生的社会初中及学生校园文化活动以及学生的日常生活管理。5、 负责学生政工干部的培训,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抓好学生专职政工干部的选拔提职、普级工作。6、 负责组织对优秀学生及优秀班级的评选、表彰。
7、 负责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理。
8、 负责对学生贷款、奖学金、困难补助和审批与发放工作。9、 指导共青团,学生会工作。
七、 保卫处、武装部
1、 负责民兵征集、教育、训练工作。
2、 负责复员、转业、退伍、预备役人员登记、管理、教育和拥军优属工作。3、 负责对师生员工进行国防腐、战备教育。
4、 负责武器弹药、军械器材的保管,人防工程管理,报警器材和维修使用。5、 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落实保卫工作现任制,做好各种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6、 开展法制宣传,经常态对师生员工进行四防安全和遵纪守教育,提高群众对敌斗争觉悟。7、 采取各项治安措施,预防、打击弄事犯罪活动,负责侦破,查处发生在校区的一般弄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特大弄事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经济案件。8、 强化校区治安管理,维护大型节庆活动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同违反治安管理,破坏学校正常循序的行为做斗争。
9、 做好要害部位和易发案件部位的四防安全工作,督促检查财、物集中部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负责取送大宗现金的押运警卫。
10、 负责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点人员的违法职工的帮教工作,依法监督监外执行、缓刑、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管制等人员。
11、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接触机密人员的政治审查和保密教育,同失、汇密和出卖国家机密的行为作斗争。12、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培训义务消防队,管理校卫队、门卫、更夫等专业队伍。
13、 管理集体户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出国人员审查工作,做好外事保卫工作。14、 负责安全防火,政治调研和安技工作。
15、 完成校领导和上级公安局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 工会
1、 负责学校的工会工作,组织和指导部门工会开展工作。2、 根据工会章程和《高校教代会暂行条例》规定要求,按期召开教代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
3、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活动。4、 发挥工会做为党联系群众纽带的作用,反映群众意见,依法维护教职工民主权利。5、 关心群众生活参与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待遇下策的制定并组织实施。6、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评选先进,表彰先进工作。7、 组织开展教职工文体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职工业余教育工作。8、 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
九、 团委
1、 负责学校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按照上级党、团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开展团的各项活动负责对团的基层组织和团员的管理和奖惩。
2、 协助党委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校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3、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校学生课余文化、科技、体育和帮助特困大学生勤工助(俭)学,公益劳动等活动。
4、 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学生社会实践工作。
5、 参与学校有关青年、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代表的维护青年学生的正当利益。6、 受党委委托,与有关部门共同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7、 当好党的助手,指导各分团委及团总支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8、 坚持定期开展业余团校,团干部培训和新团员培训工作。十、 校长办公室
1、 负责起草全校性的工作计划、报告、规划、决议、规章制度等。2、 协助校长组织全校性的会议的校长办公会议,并检查会议的贯彻执行情况。3、 组织各单位拟定工作计划,并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4、 负责组织办理,协调与几个单位有半的综合性工作。5、 负责对校内外的联系,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6、 负责全校的公文收发、批转、缮印、档案和机密文件资料的保管。7、 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行政机构的定编工作。
8、 负责作校的综合统计工作。
9、 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10、 负责学校收发室、打字室、外专楼、招待所管理工作。11、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 教务处
1、 制定全校教育发展规划,拟定年弃度招生计划,提出有关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搞好教学评估和学科建设。
2、 组织和检查各院系(部)编写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审查教研室(组)的工作计划。3、 组织和检查各院系(部)的教学工作,总结和交流教学工作经验,检查教学质量。4、 落实和检查全校教师工作量的执行情况,配合人事部门制定师资和实验技术人员培养和提计划,提好师资和实验技术队伍建设。
5、 负责组织全校教材,讲义及教学资料的编写、审查、供应、交流工作。6、 负责教学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下达教学任务,制定有关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7、 负责全校实验室的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8、 负责制定电化教学计划,领导和管理电人教学工作。9、 负责计划内招生工作。
10、 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奖惩等工作。
11、 配合人事部门做好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的编制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及聘任工作。12、 负责教学设备的购置,管理和维修工作。
十二、 人事处
1、 掌管全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用人计划。
2、 制定有关人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3、 制定全校各行政部门的职责范围,检查教职工岗位现任制落实情况。4、 负责人事调配,招工招干工作及接受安置大中专毕业生的复员转业军人工作。5、 负责全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及职称评审、聘任工作。6、 负责教职工的考试、考核、考绩、鉴定、奖惩工作。7、 制定和落实教职工培养、培训、提高计划并组织实施。8、 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分配工作。
9、 负责教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和劳动保险工作。
10、 负责教职工的离休、退休、辞职、退职停薪留职及辞退审批工作。11、 全同外事处负责出国人员审查工作。
12、 配合监察部门做好教职工的人事监察工作。
十三、 科研处
1、 组织编制全校科研规划,审查及汇总各系(部)、教研室(组)、研究所(室)的科研工作计划、编制年度计划、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 负责组织科研立项及成果的评审、鉴定、奖励、推广和经验交流工作。3、 负责组织各系(部)、研究所( 室)与有关厂矿、科研机关等部门的科技咨询、合作开发、成果转让等合作工作。
4、 组织全校科学和科技资料的编评出版,科技档案和学报的管理工作。5、 负责制定全校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6、 负责博士后流动站的日常工作。
7、 组织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学会、协会有关工作。8、 负责科技外事业务和科技保密审查工作。
9、 协助教务部门做好重点学科建设工作。
10、 负责本校科技开发和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基地建设工作。11、 负责做好科研部门的定编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十四、 后勤办公室
1、 负责全校水、暖、电、煤气、交通运输的组织管理工作。2、 负责全校学生和教职工的膳宿工作。
3、 负责作校房产、家具、器皿等固定资产和后勤物资的计划购置、管理、调配、维修工作。4、 负责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管理工作。
5、 负责校园规划管理,清洁卫生,校园绿化及其及他行政事务的组织管理工作。6、 负责全校建设工作。
7、 负责制定全校有关后勤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检查贯彻执行。8、 负责做了后勤岗位职工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后勤队伍政治、业务、文化素质。9、 负责后勤各部门的定编及工人的聘任工作。
十五、 财务处
1、 参与编制学校和远和近规划,对各项资金进行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校的年度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编报季度预算和年度决算,管理学校预算内外资金和参与审查学校满面春风修计划设备的构置计划。
2、 制定学校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监督、指导绞内各经济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宣传维护贯彻执行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会同学校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工作。3、 办理学校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的审核、出纳、报帐、报表等日常财务会计工作。4、 会同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学校增收节支措施和贯彻实施,统一筹集、分配和管理学校基金。5、 审查会签校内各部门有关财务方面的报告、报表、协议;负责全校固有资产的统一管理工作,并对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在业务上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财产管理部门加强对财产的管理。6、 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全校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7、 负责学校及各部门社会集团购买力控购审批工作,负责全经济单位在银行开设帐号的审批上报工作。8、 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全校预算内外资金的使用民政部及经济效益。十六、 外事处
1、 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对涉外勤伯的指示、指令,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2、 负责制定学校对外交流计划,协助主管校长监督、检查附属单位外事工作。3、 负责对外邀请的审批,办理上级答批手续。
4、 安排学校外宾的接待,包括迎送、建立、巩固交流渠道,代表学校推荐对外交流名单。5、 负责对外友好关系的联络,建立、考察、巩固交渠道,代表学校推荐对外交流名单。6、 办理出国留学、研修、访问、考究、参加学术会议探亲访友的审批手续。7、 聘请、辞退、管理照顾外教,包括帮助外教办理入境、居留、延期、卫生检疫等事项。8、 严格遵守涉外守则,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国家安全的保密工作。9、 宣传涉外注意事项,维护国尊严。
10、 宣传涉外注意事项,维护国家尊严。
十七、 综合档案室
1、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下策和规定,规划全校档案工作。2、 制订本校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3、 对学校各部门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据此庥、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的同时开展学校专业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4、 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党群、行政、教学、科研、产品生产和科技开发、基本建设、仪器设备、出版、外事、财会档案的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并积极提供利用。5、 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多种检索工具,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和国家建设事业服务。
6、 积极参加档案工作协作,学术研究和开展档案工作交流活动。7、 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动。
8、 做好档案的保护技术工作,对年久失修的字迹裉色的档案应及时修复和复制。9、 注意向国内外征集与本校有关的各种档案和资料。
10、 接受并完成省教委、省档案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按时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十八、老干部处
1、 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老干部工作方针、下策及有关规定,总结和推广干部工作的先进经验,指导全校老干部工作。
2、 抓住离退休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搞好平时走访离退休老干部工伯的同时,安排好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年节走访慰问,对老干部反映的政治、生活待遇中问题,认真研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合理解决。
3、 指导和办好老干部活动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发挥力所能及推行用的组织工作。4、 采取有效形式,有目的,有计划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注意总结和宣传老同志的先进事迹5、 与财务部门共同编制好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特需经费等老干部费用的预、决算,并按有关规定掌握合理使用,保证老干部的活动正常开展。
6、 接待处理老干部的来信来访,负责老干部工作的统计,做好离退休干部易地安置的有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自理好老干部病逝的善后事宜;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遗属的生活照料工作。7、 负责组织老干部参观工农业生产及省内外疗养工作。8、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老干部工作事宜。
十九、研究生处
1、 组织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参与学校有关研究生发展问题的决策,开展研究生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工作。
2、 根据国家计划及学校的自身条件,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与简章。
3、 制定和完善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贯彻与实施。4、 制定教学计划与方案,编制课程表,统筹处理、协调与教学环节有关的一切事宜。5、 加强博士点与硕士点的建设,定期遴选研究生导师,并对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6、 统一管理,合理使用与研究生教育有关的各种经费,参与确定学校涉办研究生教育的建设项目和经费预算。
7、 定期审查开题报告,组织及监督与论文有关的各项工作,为研究生进行高质量的科研工作创造条件。8、 承担上级部门和学校委托工的其他工作,做好研究生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学籍、证件、档案及现代设备等管理。
二十、医务处
1、 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附属医院实际情况,拟定全校医疗工作计划,制定医疗工伯有关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全校医疗改革方向的意见及经验。2、 督促各附属医院医院建设年度计划的实施,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经常研究和掌握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供校领导决策。
3、 协助主管校长抓好附属医院的业务技术建设,不断提高医院技术和质量管理水平。4、 组织制定重点学科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不断提高医院技术和质量管理水平。5、 加强急救工作和危重病人抢救工作,提高重症监护质量,提高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降低其中医疗无效病死率,避免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发生,抓好尸检工作。6、 做好护理工作,不断提高护理队伍素质和护理工作质量。7、 积极预防和自理医疗事故,建立报告制度,学校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有权对各附属医院的医疗事故、差错鉴定和处理民政部进行督促和提出修正。
8、 协助主管校长召开专业性临床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落实工作任务。9、 认真做好全校教职学员的卫生保健和卫生防疫工作,定期组织健康检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10、 做好医院管理干部的现代管理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培训业务考核工作。11、 承办上级下达的各项医疗工作任务,接待医疗方面的信访工作。12、 承办校长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十一、成人教育学院
1、 制定全校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包括毕业生教育、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提出办学规模、层次、形式及专业设置意见。
2、 制定成人教育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3、 组织和检查各院、系、各教学点的成人教育工作,总结和交流教学工作经验,进行教学质量评估。4、 组织各学院不断进行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的教育改革。5、 做好成人教育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拟定班主任岗位责任制。6、 组织编写成人教育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下达教学任务。7、 负责全校成人学历与非成人学历教育的证件(学生证、校徽、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籍表、成绩登记表、结业证明、学历证明等)审核及发放工作。
8、 负责成人学历教育本科学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及向学校学位委员会申报审批工作。9、 组织全校成人教育的教材、讲义及教学资料的编写、审查、供应、交流等工作。10、 负责教学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1、 负责成人教育计划内、外各种办学形式的招生工作。12、 负责成人学生的学籍管理,奖惩等工作。
13、 负责任课教师聘任审定工作。
14、 拟定成人教育经费分配原则,并具体实施。
15、 完成中华医学会哈尔滨医科大学继续教育中心各项工作。二十二.学校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为使我校保密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并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如下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保密工作下策条例、制度、规定和法令,并协助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 督促、检查学校的保密工作,保证党和国家核心秘密和安全。3、 开展保密教育,培养保密干部。
4、 组织开展每年“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的保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5、 加强调查研究,经常分析保密工人质的新情况,研究新的总是总结交流经验,划分保密范围,明确核心秘密与非核心秘密的界限,指定保密工作全面发展。
6、 认真追查重大失泄事件,查清事实,吸取教训,对失泄情节严重者,应建议行政部门或纪检部门予以政纪或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应提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7、 协调和指导机要通信等方面的保密工作,促进学校保密通信工作健康发展。8、 主持召开保密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部署保密工作。9、 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同级党委交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