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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物价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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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nx.xinhuanet.com |
200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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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惠农区人民政府公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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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物价局公告 惠农区供水用户: 为充分利用有限的水资源,进一步增强人们的节约用水意识,促进惠农区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石嘴山市物价局[2004]056号文件《关于惠农区(南片)供水价格的批复》及惠价发[2005]01号《惠农区物价局关于调整惠农区(南片)供水价格和征收污水处理费的通知》精神,自2005年10月1日起对惠农区的供水用户实行阶梯式水价,惠农区(南片)执行全市统一价格: 1、以城市居民每月用水10立方米为基数。城市居民每户每月用水量在10立方米以下的(含10立方米)每立方米1.60元。每户每月用水量在10立方米至16立方米的(含16立方米),每立方米2.40元。每户每月用水量在16立方米以上的,每立方米3.20元。 2、行政事业用水定额内每立方米1.90元,超定额每立方米2.85元。 3、工业用水定额内每立方米2.00元,超定额每立方米3.00元。 4、经营服务行业用水定额内每立方米2.80元,超定额每立方米4.20元(不含特殊行业)。 5、特殊行业用水定额内每立方米4.50元,超定额每立方米6.75元。 6、农村人畜饮水用户仍按原价格执行到2005年12月31日。 7、农村牲畜养殖户执行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价格。 8、城市特困户用水价格实行优惠政策,生活用水量在10立方米以内的,仍按原供水价格每立方米0.95元执行到2005年12月31日,2006年优惠政策另行通知。
惠农区发展和改革局 惠农区物价局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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