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地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向县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负责贯彻落实、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社会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管理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具体事务。
(四)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全县对台工作;开展对台工作调研;联系港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中本县藉的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开展对台宣传、及时处理县委、政府和市委对台办交办的涉台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和推荐党外人士担任实职的工作和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工作。
(六)负责管理县工商联的工作。联系县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物;调查研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情况,并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思想政治工作。
(七)负责指导各乡镇和有关系统、单位的统战工作,以及统战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八)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