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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一些“神秘人物”开始活跃在隆德县沙塘镇和观庄镇各村,搜集本村干部职务犯罪线索,监督村里的经济收支状况。这些乡村“线人”,是隆德县检察院聘请的民意联络员。
检察院为何要在农村安插“眼线”呢?“预防和查处发生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职务犯罪行为,职能部门的力量很有限,需要依靠群众的监督。”隆德县检察院反贪局长说。今年4月,隆德县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员工作制度,从农村挑选了部分民意联络员,通过他们,及时了解掌握职务犯罪线索,防止和清除新农村建设的“绊脚石”。
民意联络员试点工作开展不久,烽台乡某村一民意联络员向检察院反映:“2003年,自治区一个对口扶贫单位给该村扶贫款2万多元,其中1.3万元被村主任齐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吞了。”得到情况后,隆德县检察院很快对事件进行初查,结果与联络员反映的事实一致。9月26日,检察院正式将此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民意联络员都是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正义感、无劣迹的村民。记者找到了沙塘镇某村的联络员。这位当过兵的农民平时喜欢看法制类节目,法律知识学了不少,富有正义感,他说:“既然检察院相信我,那我就得好好干,不放过贪官,当然也不能冤枉了好人。”
“检察院设置民意联络员,对村务工作是一种监督,对村干部也是一种爱护。”城关镇七里村支部书记王国平对联络员的到来并不恐慌。
目前,全县试行该制度的2个乡镇共有6名民意联络员,已经提供了4条村干部职务犯罪线索,经检察院初查立案了3件4人。隆德县将在全县其余11个乡镇物色民意联络员,全面铺开此项工作。 (记者裴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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