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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转变方式,努力提高人大监督的实际效能。原来开展的对人大任命的干部进行评议,是对干部的一种有效的监督,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是带来的负面效应很多。吴邦国委员长讲话后,全国大部分地方都中止了对干部的评议,但是也有一些地方继续在执行。监督法实施后,人大工作重点转到对政府工作的评议,这样对人大的工作来说也很主动。就全国而言,人大工作方式也在变,如:人大代表列席各级常委会制度、专项调研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特定问题调查制度、专项工作报告制度等等。对政府的监督乡上和县上的权力是不一样的,我前面已讲过,监督和督促是有区别的,监督政府工作在尺度上、方式上要注意,既要讲求实效,又要转变方式,还要注意方法。
第四、转型时期,更应该加强人大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水平。我们要学习的法律很多,尤其宪法、选举法、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实施细则、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几部法律法规,乡镇人大主席必须要学习,要有手头资料。今天给大家发的这本书比较实用,既有法律法规选编,还有范文范本,可操作性强,尤其是选举法这一块内容,因为县、乡两级代表是直接选举的,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许多实际问题,再加上还要负责村民自治的选举指导工作,所以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熟悉程序。我们国家选举工作的五项原则,一是普遍性原则,二是平等原则,三是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差额选举原则,五是无记名投票原则,这些原则必须熟记于心。
我县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之前,对乡镇人大主席进行了调整,有的乡镇已经开了代表大会,没有开的乡镇要抓紧召开代表大会,在选举中千万不能嫌麻烦、走捷径,必须要严格按照选举程序,进行大会选举,杜绝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最后,要求大家必须明确几个关系:第一个是党委与人大的关系。党委与人大的关系,就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第二个是人大与政府的关系。政府是由人大选举产生的,他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所以人大与政府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决定与执行的关系,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的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各位主席必须要明白这个大原则。第三个是人大与人民的关系,人民选举产生人大,委托人大行使国家权力,人大要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第四个是各级人大之间的关系,各级人大之间虽存在上下级关系,但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指导关系,表现在法律上是监督关系,在业务上是指导关系,在工作上是联系关系。本届人大常委会还有一年任期,在坐的各位要珍惜政治荣誉,尽职尽责,共同把县、乡两级人大工作做活、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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