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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录音整理摘编)
2006年9月13日
同志们:
后面杨主任还要做重要讲话,我在这里就今年后几个月县、乡人大工作讲几点意见,并对各位人大主席提几点建议。
一、今年后几个月县、乡人大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包括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总的要求就是要在县委或乡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为第一要务服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继续以做好监督工作为重点。前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这对我们各级人大做好工作来说无疑是一个法宝,也是一个依据,让我们在监督工作方面做到了有法可依,为我们做好监督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监督法总体上讲,有“三个突出”,一是突出了监督的形式,二是突出了监督的内容,三是突出了监督的效果。过去,尽管人大机关是一个监督机关,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好像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在操作的过程中有难度。现在通过人大常委会多年的实践和总结,多次的修改,最后出台了这部法律,这将对我们的工作是一个很大的帮助,我们要很好的学习,认真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调动代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全县各乡镇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新的成绩,这是总的要求。对咱们人大这一块工作年初有一个工作安排,剩余时间不多,随着各乡镇人大主席的调整,要适应这项工作,要连续这项工作,同时还要完成好这项工作。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扎实推进人大工作。大家知道,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保障。有了党的领导,我们的人大工作就能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也是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特别要围绕全县及各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准确理解县委提出的做好“地、水、人和环境”四篇文章的决策,认真贯彻县委五届六次、县人大六届四次会议精神。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及各乡镇人大主席要带头贯彻实施好县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确保“十一五”规划起好步、开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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