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 兴庆区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 的方针开展老龄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加快构建为老服务体系,推动了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
今年,兴庆区按照有关规定,对贫困老年人年龄达到70岁以上的纳入低保范围,同时给予全额保障,并实施大病救助;为51人次有困难的老人减免房租、安装磁卡水表、电表。对兴庆区管理的1600多名离退休干部、职工,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落实各种待遇。
在农村积极推进家庭赡养协议书的签订工作,两乡、两镇共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200份。安排农村五保对象供养金费40万元, 摸底排查农村五保对象,确定出200名农村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由兴庆区财政拔发供养金费,每人每年2000元。
对于辖区现有的5位百岁老人,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长寿保健费。
还成立了"兴庆区老年维权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投入经费8000千元举办兴庆区老年文艺汇演。在"重阳节"期间核拨专项资金4万元慰问兴庆区社会福利院及城市孤老、农村五保户、高龄困难老人、在乡老复员军人。(据今日兴庆 杜晓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