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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1.6亿元,年均增长14.9%,比2005年翻一番;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亿元,年均增长1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到136亿元,年均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3亿元,年均增长12%;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800元,
年均增长7%; 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500元,年均增长5%;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3.5%以内。
二、“十一五”期间重点工作
(一)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强投资环境建设,为工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培育壮大生物制药及医疗器械业、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工业、化工及冶金产业、建筑建材业、造纸及包装印刷业等优势特色产业,增强县域工业竞争力。
(二)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实施现代化卫星城建设工程,打造最佳人居县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做大做强菜产业、畜牧业和水产业等特色产业;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发展劳务产业,实施富民工程;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三)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合理规划配置商业资源,逐步形成现代化的商贸流通体系。规范经营,促进服务业发展。挖掘潜力,发展旅游业。加快发展房地产业。积极发展信息、金融、保险等产业,为经济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五)推进科教兴县战略。积极推进科技进步,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和谐社会。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努力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全计生服务体系。加快发展体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加强综合治理,提高公共安全水平。
(七)深化各项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八)完善规划实施机制。(据贺兰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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