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贺兰县习岗镇特困户正在领取《农村特困灾民救助证》与低保金。
为了进一步完善农村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贺兰县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维持本地农村村民年收入人均所需的基本生活费用,对全年人均纯收入达不到683元的特困户纳低保,人均每月补差35元。去年7月份,该县实施农村低保,惠及低保2835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2万多元。记者苏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