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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国有粮食企业的负担,自治区政府近几年来共投入专项资金4亿元,化解了影响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老粮、老人、老账”历史问题,使全区国有粮食企业连续3年实现整体赢利。
据了解,从2001年开始,自治区政府安排了9000多万元资金,采取补贴差价
的办法,用两年时间分期分批处理了长期压库的近10亿斤超期储存和高价位粮食,甩掉了困扰企业多年的“老粮”包袱,理顺了企业库存粮食价格。
在解决“老人”问题中,自治区政府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以减员分流、减负增效为重点,采取内部退养、补偿养老金、置换身份等办法,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等措施,由区、县(市)两级政府和粮食企业按照6∶2∶2的比例配套安排,各级政府拿出专项资金进行补贴,保证分流安置任务的顺利完成。此项措施使全区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减少了1万余人,减幅达88%%,仅此一项企业就可以每年减少工资性支出2300万元。
自治区政府通过安排专项资金,采取补贴差价的办法解决“老账”的问题,对1998年6月以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发生的巨亏,政府按照“分清责任、分类处理”的原则,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清理审计,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将其中政策性亏损2.4亿元安排资金予以解决,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记者 陈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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