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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挂政策法规处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公文和印鉴管理、文书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粮食管理调查研究,拟定粮食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制度;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负责机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处理工作,承办行政赔偿案件。
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技工评聘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干部继续教育、职工培训工作。
综合业务处
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购销存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自治区储备粮的建议;安排落实退耕还林还草、以粮代赈、军供、救灾粮和以工代赈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粮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和协调粮食收购销售工作;汇总编报粮油商品流通统计报表;监测预报市场粮油价格、质量、供求动态;负责军用粮票收发、军粮供应证的管理工作和军粮差价及费用的核算拨补;宣传和指导节约粮食工作。
储备粮管理处
负责自治区储备粮油及代中央管理的中央储备粮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自治区储备粮油以及代中央管理的中央储备粮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储备粮油的库存、质量和安全,指导和协调自治区储备粮体系建设;负责直属粮食储备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地方粮库和社会仓储设施储存自治区和中央储备粮的资格审查和定点,制定有关的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指导周转粮和农村粮食储备的安全储存与粮油检测工作。
财务基建处
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粮食财务、会计制度,研究制定全区粮食企业政策性经营补贴办法;负责政策性粮油库存费用补贴的结算与拨补;负责用于退耕还林还草、以粮代赈、平抑市场和救灾粮油的价差及费用的核算;负责制定军供粮油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汇总和编报全区粮食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年度财务计划及会计决算;监督全区粮食系统基本建设、技改项目的财务执行情况,审查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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