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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6年6月底,青铜峡市镇级债务为6676. 33万元。为了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化解镇村债务政策要求,青铜峡市计划用3年时间,将全市镇级债务全部化解,具体措施是:一是安排专项资金,从2007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900万元的资金,专项用于偿还债务。二是盘活资产。对闲置和被外单位及个人占用的镇级资产,符合处置条件的,通过资产评估后,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盘活存量资产,所得资金用于偿还债务。三是降息减债。对镇级所欠的民间个人高息借款,在同债权人协商的基础上,重新签订还款协议,从借款之日起,按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实行本息分离,不再将利息、转作本金。四是剥离债务减债。镇政府兴办的企业或以镇政府名义担保贷款形成的债务,企业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将相应债权债务全部划转给企业,由企业负责偿还;企业已合并转制的,由接收企业承担;企业已经关停或亏损严重的依法按有关程序进行破产清偿。(青铜峡市委办 韦绍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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