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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青铜峡市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新修订的《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细化精神文明建设职责分工,严格管理,严格考核,全市精神文明逐步走上步向制度化、规范化。
针对以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存在的分工不清、任务具有一定弹性、部分文明委成员单位尽责意识不强、难以考核量化等问题,青铜峡市文明委在印发2007年度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基础上,以青文明委发[2007]4号《关于印发《200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对本年度工作进行了详细分工,把全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详细分为思想道德建设、文明创建、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和谐文化建设、办实事、队伍建设六个大项,理想信念教育等16个小项,64个考核指标。每一项工作,明确规定牵头部门、承办单位、第一责任人、参与配合单位、完成时限和文明办具体联系人。要求担负工作任务的各牵头单位和具体承办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的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切实履行“牵头抓总”及承办职能,根据全市工作整体部署和各自业务范围,强化尽责意识, 做好平时的督促检查和落实工作,半年和年终时将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专题报告市文明委。任务完成情况市委、政府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考核,作为年终评优评奖和文明单位推荐的主要依据。 目前,各镇、街道和机关党委已分片召开会议,制发实施方案,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任务和确定具体责任人的方式,逐一加以落实。(青铜峡市文明办 陈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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