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市民政局树立“五种意识”坚持“十要十不准原则”

www.nx.xinhuanet.com   2007年04月11日   来源: 新华网宁夏频道
 
 

    青铜峡市民政局在机关效能建设中从干部思想入手,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把作风建设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要求民政干部要树立五种意识:

    一是强化进取意识,大力发扬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以饱满的工作激情,把心思凝聚到民政事业上,把功夫下到抓贯彻落实上,在全局营造一门心思干事业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全心全意为人们服务意识,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落实好各项为民政策;

    三是政治理论学习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以及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

    四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格依法办事,按规程操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五是强化自律意识,树立全局干部的组织纪律观念,努力从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严格自律,规范言行,遵章守纪,自觉维护机关和自身形象。

    要求民政干部自觉做到“十要十不准”。即:一要敬业奉献;二要勤政务实;三要依法行政;四要严格制度;五要办事公正;六要百问不厌;七要公私分明;八要相互监督;九要文明礼貌;十要俭朴节约。一不准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二不准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查看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三不准中餐饮酒;四不准在办事、办证中接受当事人的宴请和礼品、礼金;五不准参与会观看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六不准态度生硬,与服务对象发生口角、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七不准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违反服务承诺制度,贻误工作;八不准有令不行,对上级部门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消极抵触,自行其是;九不准弄虚作假,无事生非,不讲原则,损害集体形象和机关荣誉;十不准奢侈浪费,挥霍公款,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分钟电话费。(青铜峡市文明办平吉炜)

(责任编辑:丁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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