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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政办发[2007]98号
关于及时缴纳政府网专线租用费的通知
政府网各接入单位:
海原县政府网自2006年6月底建成运行以来,为各级领入单位提供了更快捷的信息化服务。但由于个别接入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拖欠专线租用费情况严重,造成政府网断线后得不到联通公司及时维护,导致网络运行不稳,影响了网络信息的传递。为确保网络运行畅通,更好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各接入单位务必按照《关于印发海原县政府网站搬迁及城域网扩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06]48号)文件及时向县财政局缴纳既定的政府网专线租用分摊费,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接入单位务必于8月10日前将本单位2006年下半年和2007年全年政府网专线租用费及时上缴到县财政局。
二、凡逾期不及时缴纳的接入单位,将由县财政局在其办公经费中一性次性扣除。
二00七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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