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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明确职责,统一管理,规范程序,理顺关系,严肃纪律,近日,泾源县出台了《人事调配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人事调配职责、范围、原则和有关规定。
《办法》规定,要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分类管理的原则,按照公务员空编、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空编及工勤人员空编三项分类控制编制,允许行政单位公务员调入事业单位工作,严禁非公务员身份人员调入公务员岗位工作。除县委、政府选任或提拔的人员外,非财政拨款供养人员不得调入财政拨款供养单位工作;企业人员不得调入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差额拨款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调入全额拨款单位工作;自收自支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调入差额拨款单位工作。严禁教育、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跨行业调动。各部门、单位必须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使用人员和申请调配人员,严禁自主借调、抽调人员。要规范领导干部在人事调配过程中的行为,严禁以打招呼、批条子、领导个人签字等方式调配干部职工。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原则、密切配合、严格把关,共同做好全县人事调配管理工作。凡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要追究组织、编制、人事部门相关人员责任。(泾源县委办公室 李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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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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