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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宁夏环保局、国家开发银行、宁夏电力投资公司签订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三方遵循“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组织推动,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局行业指导,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台操作,国家开发银行金融服务、独立审贷,建设项目市场化操作”的原则,推进和完善宁夏环保领域投融资体制建设和信用建设,推动宁夏全区环境保护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环保产业的发展。国家开发银行承诺,在宁夏自治区政府和环保局的支持和协调下,积极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和信用体系,主动参与和支持宁夏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为重点环境保护区域和重大环境保护项目的建设实施提供融资支持并引导商业银行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入环保事业的发展。合作旨在通过融资平台政策性贷款的借入和偿还职能,充分发挥宁夏自治区政府各种组织增信和国家开发银行融资优势,推动宁夏环境保护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和污染减排工作,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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