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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室是政府的办事机构。
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及县政府召开的其它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负责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件。
(四)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印信管理、文书档案、新闻宣传、机要通信和保密工作;负责指导乡镇政府和县政府系列委办局的文秘工作。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和办理文件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六)负责县政府工作计划、总结的起草和上报工作。
(七)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综合重要情况,收集、筛选、传递和处理各种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八)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对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出台部署、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指示及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县领导报告。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调县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特别是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群众来访的疏导工作、群众与县长联系电话及群众来信的办理工作。
(十)负责人民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督促检查和办理情况的综合、答复;协调县政府领导做好与人大、政协的联系工作。
(十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体制改革、民族宗教的情况综合、文字、调研、指导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府办公自动化建设,指导县政府各委办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自动化建设。
(十三)负责县政府对外交际工作,做好上级领导、国内外重要来宾到我县检查工作、考察访问、参观及大型会议的接待工作。
(十四)负责县政府办公室行政经费管理和办公室、综合楼的管理与维修、庭院绿化和卫生清扫及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管理。
(十六)协调县旅游事业管理局做好全县旅游开发工作。
(十七)负责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责任编辑:
丁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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