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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
进一步加强项目争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区属)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为了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进一步加强项目争取、建设和管理,确保投资持续稳定增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项目争取、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重要意义
我县属典型的投资拉动型经济,但由于自身积累不够,自我发展能力较弱,投入不足一直是困扰我县进一步发展的最大“瓶颈”。因此,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争取并引进一批能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后劲的项目,已成为我县有效解决投入不足,逐步缩小与周边地区的差距,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最有效途径;把争取国家投资支持和借助外力作为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突破口,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上具有重要作用。全县上下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实施,为我县项目工作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全县上下必须强化紧紧把握项目投资推动我县发展的机遇意识;强化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抓项目争资金的创新意识;强化抓项目就是抓经济、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责任意识;强化缺少项目就缺乏动力、没有项目就没有发展的危机意识。以时不我待,不进则退的紧迫感打破传统思维定式,主动应对新形势,开拓新思路,为更好地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为总要求,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理清发展思路,以围绕做大做强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劳务产业和非农产业,提升城镇化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抢抓西部大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的历史机遇,突出项目争取,严格项目建设,规范项目管理,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进一步推动县域经济大发展和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任务:“十一五”期间全县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年均增速要达到15%,力争20%。五年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到35-40亿元,其中政府投资力争每年稳定达到总投资额的60%。争取建设一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项目好项目,投资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明显增强。
三、主要措施
(一)关于项目争取工作
1、项目争取的渠道和重点领域。充分利用好政府投资和社会融资两大投资渠道参与我县项目建设,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谋划项目。重点争取围绕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以生态环境、农田水利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围绕有利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业化进程的以农副产品和矿产加工、销售为主的非农产业项目;围绕有利于加快城市化、信息化进程、改变区位劣势的以道路交通、城市供排水、邮电通讯、网络为主的基础设施项目;围绕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以科教文卫、旅游、广播电视、饮水安全和社会治安技术防范为主的社会事业发展项目。要大小项目同“争”同“引”,特别要加强对县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点项目的争取。
2
、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各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下大力气改变当前备选项目不足,缺乏可行性论证,项目质量不高的状况。在项目谋划的方向上要立足一个“远”字,突出战略眼光。对筛选确定争取的项目,必须委托资质等级高的中介单位做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以高质量的项目前期工作,千方百计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切实提高项目争取的成功率,逐步形成储备一批、成熟一批、申报一批的项目运行机制。
3
、务必做到规划先行。各部门要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根据本行业发展实际和需求超前谋划项目工作思路,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编制专门的中长期发展项目建设规划,突出规划先行的理念,提前介入,争取规划得到投资部门的认可,避免项目争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促进全县项目建设逐步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4 、
优化环境招商引资。进一步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一批前景看好、回报率高的大项目好项目。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手段,为对外引进资金,对内启动民间资本进入全县项目建设领域打开绿色通道,力争引进一批能迅速扩大地区经济规模,增强经济实力和发展后劲的大项目。使全县经济增长由国家投资单向拉动向国家投资、社会融资双向拉动转变。
5
、形成项目争取的合力。坚持“政府引导、发改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项目争取工作格局,形成项目争取的合力。县委政府将年初确定的重点争取项目任务分解到部门,分管领导是项目第一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配合意识,服从统一调动;发改部门要充分发挥项目争取的龙头作用,积极指导项目的筛选、论证与整合,精心设计,悉心运作,切实履行职责,千方百计争取投资支持,掌握项目争取的主动权。属于业务系统归口管理投资的项目,相关业务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向上争取,并加强与发改部门的沟通和备案工作。
6
、在重点项目争取上求突破。每年年初由县委政府确定我县年度重点争取项目名录,发改部门拟定争取工作计划,确定主办部门。重点项目争取形成定期汇报制度,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组织相关部门,向上级党委、政府及项目主管部门进行专门汇报,得到更加广泛和更高层次的理解、关注和支持,通过重点项目的合力攻坚,带动一般性项目争取取得较大进展。对国家和自治区安排的常规项目,业务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同上级对口部门的沟通和衔接工作,同时要及时与发改部门互通信息,交换意见,以便全盘统筹项目争取工作。县财政及各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项目争取工作。
(二)关于项目建设工作
1、规范建设程序。严格落实项目“四制”,项目稽察工作要全过程介入,加强事前控制,重点做好对项目建设各责任主体建设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做到按计划和批复内容实施项目,项目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性质、内容、规模和标准。确需调整的,事先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经论证可行后按程序批准实施。实行项目建设方案预审制度,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未经审定不得进入招标程序。实行开竣工报告制度,项目开工前必须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工程竣工后,及时书面报送竣工报告,经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验收。
2
、确保工程建设进度。项目单位在开工前将工程进度控制计划报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并据此签定项目建设责任书,责任主体各方严格按审查批准后的进度控制计划组织实施,确保在规定的建设期限内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实行进度旬报制,项目单位按旬将本部门续建、新建项目的工程进度、投资完成情况等信息及时上报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便于掌握情况,指导项目建设。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按月或按季不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建设例会,通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分析工作运行情况,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项目责任主体各方及各相关部门要为项目顺利实施积极创造条件,确保项目工程及时发挥投资效益,由于工作不到位造成工程延误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
、确保工程质量。规范项目质量责任主体各方的建设行为,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监督约束机制,健全质量自控体系,确保工程质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质量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制,选定的承建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研究出台一系列规范建设行为和提高项目质量的工作制度和办法并加以落实。
(三)关于项目管理工作
1
、强化资金管理。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单位是资金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所有项目资金要实行专户储存、专帐核算,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工程预算要经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领导小组审定,否则不予拨付工程资金。项目单位申请拨付工程资金时,先由发改部门实地查验工程量完成情况后,签注拨付意见,并经主管县长审核,县长审签批准后,财政部门按资金管理要求拨付资金,所有项目预留20%进度款,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编制竣工决算,报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审计部门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审计监督,竣工验收前,出具竣工审计报告。
2
、严格竣工验收。建设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首先要组织进行自验,自验整改完善并符合条件后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提请建设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合格后拨付预留资金。县级验收通过后,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验收结果报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
、强化社会监督。充分运用县有线电视台、政府网站等信息平台,广泛宣传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意义,全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和支持项目工作的良好氛围。项目计划下达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月汇总整理项目进展情况,安排县有线电视台将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投资规模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同时还要在区级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监督领导小组,全面监督项目建设及管理行为,并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由监察局局长兼任。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各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争取和建设两个领导小组,分别下设办公室于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县项目争取和建设工作,定期召开项目工作专题会议,及时掌握项目争取和建设进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项目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设立项目前期工作专项基金。政府每年根据可用财力安排一定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投资主管部门的项目规划、前期研究、咨询、评估、论证和建设管理等费用开支。同时各项目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筹措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有效解决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普遍不足的问题。
(三)加强驻银项目工作力量。设立以项目争取为主要任务的驻银川办事机构,专门负责国家投资政策及投资方向支持的相关项目信息的收集和联络工作。
(四)完善项目工作责任制。政府每年下达项目争取及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状;重点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套工作班子,一位分管领导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建立以项目工作实效来衡量干部政绩新机制,将其作为奖惩晋升的主要依据,政府设立项目争取奖励基金,专项奖励在项目争取及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对完成任务差、不作为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中共海原县委关于加强干部管理的十条规定》和《海原县关于加强对不作为干部管理的若干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中共海原县委员会 海原县人民政府
200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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