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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海原县物流中心开发建设项目
二、基本情况
海原县物流中心选址于李旺镇,地区位于海原、同心、固原三县交界处,有中宝铁路、银武高速公路101省道通过,是物流要道,起到为商品流通快捷高速发展的“加速器”作用,为发展宁夏南部贸易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建成集建材、装饰材料,五金,家电、家私、汽车、摩托车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物流中心,以推动我县商贸流通业的快速发展。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海原县物流中心占地500亩,建大型仓储库10栋及完备配套设施面积4000平方米。
四、投资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5000万元。
五、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收入1500万元。
七、合作方式
独资、合资、合作均可
八、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单位:海原县招商局
联 系 人:李 云 李忠荣
电 话:0955—4014469
传 真:0955—4014469
网 址:http//www.hy.gov.cn
邮 箱:hyzhaoshang@163.com
地址及邮编:海原县政府东街(7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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