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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全县党政机关的办事效率?近日,中宁县出台了关于《对党政机关贯彻执行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的意见》,并将此文件作为2008年“一号文件”下发。此举,让曾经干工作拈轻怕重,拖泥带水的干部失去了“温床”。一位干部告诉笔者,过去干工作,领导一拨一转,不拨不转。而出台了“一号文件”,现在领导不拨,自己也要拔着自己转,不然就要“挨板子”。
笔者从“一号文件”中看到:从2008年开始,中宁县委、政府将坚决查处不认真执行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着重解决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工作纪律松懈,工作不负责,擅自离岗、缺岗,贻误工作等造成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的干部。同时,对工作中推诿扯皮、消极怠工、办事效率低下或服务态度较差,导致外来投资者投资项目无法实施或造成损失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该文件还指出:今年,县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端正会风、遵守会议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对县委、政府召开的各类综合性会议和不按通知要求准时出席、无故缺席、迟到、早退、随意安排其他人员代替开会和重大项目建设程序、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项目监理、合同管理、资金使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采取,对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特别是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信访件、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党政机关、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效能建设等方面进行明查暗访;对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的各类综合性会议实行现场督查。
“一号文件”中规定:对贯彻执行决策部署不力、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宁县机关工作人员诫勉教育、效能告诫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存在问题的部门、单位限期整改,并将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各乡镇、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年终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记者 马进军)
(责任编辑:
丁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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