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法院顺利执结一件拖欠7农民工工资的案件

www.nx.xinhuanet.com   2008年02月22日   来源: 新华网宁夏频道

    近日,西吉法院通过冬季集中大执行活动,使一件拖欠民工工资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有力地维护了7名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写下了人民法院积极关注民生、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的新篇章。

    2006年8月,家住西吉县将台乡的村民周某某承包建设本村村民李某某的淀粉厂工程后,本村的尹某某等7人受雇于周某某在该工地务工,双方约定了劳务费。期间,李某某给付周某某淀粉厂工程款800元。一个月后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李某某却以工程建设质量不合格、不能正常使用为由拒付周某某全部工程款,致使周某某拖欠7农民工的工资4175元。7农民工在多次索要劳务费未果的情况下于2007年6月18日诉至法院。法院查明事实后,判决周某某清偿7农民工劳务费4175元,并由李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李某某以其与7民工无任何法律上的劳务关系、不承担连带责任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维持。李某某仍拒不履行给付义务,而周某某却以打工为由出走数月。7农民工多则825元少则362.5元的辛辛苦苦打工所得的劳务费,竟时经一年半、法院两审终审后仍得不到给付。

    该案涉案款额虽不大,但因周某某与李某某自找理由、互相推委,拒付民工工资失却信任,加之与7农民工是近邻,造成双方当事人情绪抵触,7农民工更是苦不堪言,多次找法院催欠款。

    2008年1月,西吉法院利用冬闲、春节期间大批外出务工人员回家过年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开展案件大执行活动。院党组坚持从大局出发从稳定出发,关注民生问题,重视民工案件,为切实解决拖欠民工工资案件,将该案件列入重点执行对象。

    为了这4175元血汗钱能顺利执行,干警们兵分两组,先后数次深入将台乡明台村、保林村、明荣村调查摸底,蹲点守侯。但仍然没有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某。就在春节过后,周某某从外地回到家的第二天,神速的干警们出现在了周某某家中。因其长时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干警依法司法拘留。经过耐心地宣传法律讲解政策,周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缴纳全部执行款项,使一起拖欠7民工近两年工资的案件很快得以顺利执结。(西吉县人民法院 苏小桃)

(责任编辑:丁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