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鹏云, 男, 汉族,
1962年12月出生,甘肃庄浪人,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1980年9月至1982年7月在隆德县教师进修学校学习;1982年7月1984年10月任隆德县杨沟乡教师、宣传干事;1984年10月至1990年3月在隆德县委组织部工作(期间: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在宁夏党校理论部哲学专业班学习);1990年3月至1993年9月任隆德县委办公室副主任;1993年9月至1997年12月任隆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机关党委书记(期间:1995年9月至1997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党政管理本科学习)
;1997年12月至1998年6
月任隆德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1998年6月至2001年7月任固原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1年7月至2003年5月任固原市原州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副书记;2003年5月至2003年6月任固原市建设局副局长;2003年6月至2005年8月任固原市建设局局长;2005年8月至2007年3
月任石嘴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处级)( 期间:2003年9月至2006年7月在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7年3月至2007年
5月任石嘴山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正处级)
;2007年5月至2008年3月任嘴山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党史党建研究室主任;2008年3月至今任中共盐池县委副书记、政府代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