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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经广泛调查摸底,多方征求意见,金凤区于近日启动实施了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并从三个方面进行规范。
一是明确补助范围。在国家公务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金凤区国家行政机关、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实施医疗补助。
二是严格补助经费的筹集和使用。金凤区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财政统一支付,暂按上年度国家公务员工资总额的6%筹集,为公务员统一缴纳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费(每人每月3元),并根据今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进行相应调整。医疗补助主要用于补助公务员个人住院医疗费用,公务员自付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含起付额)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医疗补助经费支付90%,个人负担10%。
三是强化组织管理。明确此项工作由人事劳动局、财政局、编办负责组织实施,严格管理和纪律,要求各单位不得自行增加和减少参保人员,新增加或减少人员必须由三家共同审核后方可报医保中心。(金凤区宣传部
陈洪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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