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检察院全程监督工程招投标

www.nx.xinhuanet.com   2008年04月07日   来源: 宁夏日报

    近日,分段中标盐池县南环路道路给排水工程的当地三家建筑施工单位因未与建设单位签订《廉政协议书》,在办理相关施工手续时在建设部门吃了“闭门羹”。盐池县检察院全程参与辖区建筑工程招投标,严格要求建设单位或采购单位与承建单位或供货单位双方签订《廉政协议书》,凭借这道“防火墙”,建筑领域三年零发案。

    自2005年起,针对盐池县城市基础设施改建项目增多、资金投入大的实际,盐池县检察院与城建部门联合下发了 《关于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实施意见》,并制定了《盐池县建筑市场廉政准入规定》,实行工程项目双签制,即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推行建筑市场廉洁准入和失信惩罚制度,对于不签订《廉政协议书》的建筑施工单位,建设部门一律不予办理相关开工手续。同时,检察院还被纳入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全程参与监督建筑工程招投标。

    去年,为有效预防太中银铁路及盐中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各项补偿费发放中职务犯罪的发生,确保补偿费如数发放到群众手中,该院会同监察、审计、土地、农经等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太中银铁路及盐中高速公路征拆迁补偿费发放中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全程跟踪监督太中银铁路及盐中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征拆迁补偿费的发放。该院薛副检察长介绍,太中银铁路主线征拆迁补偿费1100多万元,涉及500多户,太中银铁路联络线征拆迁补偿费1200多万元,涉及400多户,盐中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征拆迁补偿费1700多万元,涉及1000多户,目前征拆迁补偿费95%落实到村户,无一上访告状发生,也无贪污挪用职务犯罪发生。

    据了解,2005年至今,该院参与招投标工程20多个,先后参与了盐池环境保护林业局、消防站、杨儿庄人畜供水工程等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8次,签订廉政合同12份,保证了重大工程项目安全建设。三年来,盐池县建筑领域零发案,检察院没有接到一起建筑领域举报电话。(记者 杨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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