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固原市首次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享受各级各类补助资金和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关于做好固原市城镇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固原市城镇低收入家庭老年人认定标准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在170到220元之间;难以承担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年龄女50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
认定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社区调查核实、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办理。重度残疾人的认定标准为:视力残疾一级盲、二级盲;听力残疾一级;语言残疾一级;智力残疾一级(极重度)、二级(重度);肢体残疾一级、二级;精神残疾一级、二级、三级。未办理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由其亲属监护本人到县(区)残联按程序申请办理。
目前,固原市社会保障局与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已联合提前开展参保资格认定工作。(记者 剡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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