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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进一步巩固提高参合率。采取黑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的筹资办法、报销比例等政策的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抓好个人缴纳部分资金筹集工作,使参合率达到70.4%。
二是强化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帐户,合理确定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完善补助模式和审核、登记、兑付程序,规范费用报销工作流程,努力将基金年度结余控制在8%以下,保证群众就医费用能够及时得到报销,使参合农民能够从中得到更多实惠。
三是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建立民主监督、自身监督、审计监督等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动态化管理,保证参合农民以最低的医疗费用能够享受到最优惠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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