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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严格按照区阳光办《2008年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县劳务产业总体布署,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培训力度,强化项目监管,明确目标任务,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转移就业效果。截止目前,全县6个培训基地,共举办花卉工、电焊工、电工、农产品经济人、公共区域保洁员、蔬菜加工工、抹灰工、GMP药业操作工、制油工、造纸工、汽车驾驶等工种阳光工程技能培训班12期,培训农民1275人,转移就业1114人,转移率达87%。其中:举办阳光工程基本技能培训班4期,培训农民404人;举办阳光工程农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培训班8期,培训农民871人,技能鉴定813人,取得证书704人,持证率86%;举办订单式培训班5期,培训农民601人。短期培训班4期,培训农民433人,中期培训班8期,培训农民842人。完成区阳光办下达全年2200人任务的58%。
主要做法:一是早安排、早布暑,利用冬季,深入乡村组织农民,举办了各类技能鉴定培训班。为春季农民早进城、早务工,做好技能和职业资格的培训。二是根据区阳光办下发的《2008年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及时召开由阳光工程成员单位负责人、培训基地负责人参加的2008年阳光工程工作会议,对今年实施阳光工程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下发了《贺兰县2008年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安排意见》,提出工作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加强项目监管力度,保证今年阳光工程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县阳光办与各培训基地签定了《2008年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目标责任书》,结合培训基地专业特点,把任务分解到基地,责任落实到法人,保证培训质量和转移效果。四是结合我县进一步加大农业产业调整步伐,围绕“三强三带”,做强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开展针对农产品加工业的农业特有工种的技能签定培训,举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定向定单式培训,协助企业组织招工,为农民提供“离土不离乡”的就业服务。五是继续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执行“四个办法”、“五项制度”,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履行阳光工程监管职责。(裘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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