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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运兴衰,系于教育。近年来,海原县教育体育局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实施“义务教育”、“危房改造”、“寄宿制建设”、“远程教育”等工程为契机,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全县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教育质量和普及程度明显提高,教育事业呈现出了快速发展态势,“两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坚持多措并举,努力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
为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各学校根据学生的文化基础和心理特征,以人为本、因势利导,思想上重视、管理上照顾、教学上耐心、形式上灵活,真正做到了以情控辍、以教防辍。同时,加大学校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乱办补习班、设置重点班等整治力度,决不让一个孩子因不规范办学行为而失学。通过全县上下的不懈努力,全县适龄儿童入学基本能全部入学,适龄少年入学率比2005年提高0.44个百分点。
为解决家庭贫困学生上学难问题,海原县大力开展“春蕾计划”、“希望工程”、“手拉手”、“一帮一”、“一师助一生”、“爱心帮困”等助学活动以及对贫困生减免费用等措施,使5083名贫困学生入校就读。仅2008年3月在“三德”工程建设动员会上,社会各界捐资300万元资助贫困学生上学。
二、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一是全力抓好校舍建设。2006年以来,投入资金2800余万元,改扩建学校55所,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彻底消除了D级危房。同时,积极争取县直部门(单位)支持,与学校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共筹措资金1113.49万元,为包扶学校修校舍、打围墙、平操场、购设施。
二是全力抓好校园建设。结合校园整体规划,全县各学校充分发挥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组织全体师生义务投工投劳,集中力量开展校园净化、硬化、绿化、美化“五化”建设,为广大师生创造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三是全力抓好器材设备配置。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的要求,对教育器材设备实行统一竞价招标采购和配置。借助项目支持,为各学校购置图书71.9万册、双人课桌凳2.9万套、高低床5300套、教学仪器231套、音体美器材59套。2003年,全县干部职工每人捐助课桌凳一套,总价值120万元。2007年,为了帮助农村中小学生过一个安全暖和的冬季,在县财政特别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资300万元,为农村贫困寄宿学生购置被褥6000床、炉具700套、高低床500套,极大地改善了寄宿制学校住宿条件。
四是全力抓好远程教育建设。紧紧抓住“教育部-李嘉诚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和“宁夏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项目工程”等现代教育信息项目,远程教育资源在各中小学的广泛应用,改变了传统教学手段和模式,使偏僻山区的学生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激发了学生学习兴趣,拓宽了视野,丰富了知识,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三、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
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结合各种教育项目工程的实施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按照“就近入学、扩大规模、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的原则,调整全县学校布局结构,整合教育资源,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对布点不合理的中小学校进行了布局调整,采取撤并、改扩建等形式推动了中小学的合理化布局,实现了中小学教育规模、效益相统一的目标。在人口较多的乡镇或联乡建设初级中学,在人口密集的行政村或联村建设完全小学,适当撤并规模小、效益差、质量低的农村教学点,使全县学校从“九五”末的705所压缩到399所,在校学生由1998年的53621人增加到87129人。同时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切实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效益。
四、统筹规划,促进各类教育,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海原县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民族教育基础相对薄弱。抓住民族教育这个重点,也就抓住了我县“两基”工作的重点;突破女童教育这个难点,也就突破了我县“两基”工作的难点;实现了民族教育的均衡发展也就实现了县域教育的均衡发展。
一是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对回族学生实行优惠政策,加强对农村贫困回族学生帮扶力度,保障贫困回族儿童少年入学。为解决民族地区学校教师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先后对1648名少数民族教师进行了培训,培养了260名县级以上少数民族骨干教师,并将每年招聘的教师优先补充到师资短缺的贫困民族乡。积极培养和配备少数民族中小学管理干部,提高管理水平和民族教育质量。目前,全县回族学生人数达到62568人,占全县在校学生总数的71.8%,使回族学生比例与回族人口比例持平,实现了民族教育从量到质的提升。
二是密切关注弱势群体教育。各学校积极动员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0.2%,使义务教育由基本普及逐步达到全面普及。成功实施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促进贫困地区女童教育发展项目”,带动了全县女童教育的整体发展。近年来,针对全县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全县留守儿童多逐年增多的现象,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接受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对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管理。
三是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努力实现义务教育 “两头”突破,不断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效益。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规范学前幼儿教育办学行为,逐步建立起以公办幼儿园及中心小学学前班为骨干、村级小学附设学前班为主体、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格局,为提高适龄儿童入学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7年,全县学前幼儿入园(班)率为90%。
四是高度重视高中教育。全县高中阶段入学率由2003年的21.2%提高到63.6%。2003年以来,我县有1874名学生考入本科以上院校,有3107名学生考入专科院校。2007年高考录取率为44.5%,较2006年提高了4.8个百分点。
五是强力推进职业教育。坚持普教与职教并重,制订出台了《海原县2007-2010年职业教育行动计划》,提出了“教育移民、职教富民”的工作思路,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不断扩大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办学规模。
五、科学管理,深化改革,形成发展合力
紧紧抓住“两基”工作机遇,以推行新的教育理念为突破口,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办有灵魂的教育,育有底气的新人”为目标,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和内涵提升,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是完善学校德育工作机制。按照“以人为本、德育为首、全面发展”的工作思路,制定出台了《海原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传统文化为主旋律,以公民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时代主题,以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了“三德”(孝德、诚德、爱德)工程教育活动、国旗下讲话、爱国卫生运动、文明创建活动、青年志愿行动等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的德育实践活动,加强了学生养成教育、诚信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二是完善师资队伍管理机制。“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在实施“两基”工作过程中,海原县不断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修订完善了《海原县中小学校长聘任管理办法》、《海原县教师队伍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严格实行校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教师竞聘上岗制。改革教师评价办法,实行“阳光操作”,规范了教师从教行为。同时,深入开展以“养师德,铸师魂,讲文明,树形象”为内容的师德教育活动,坚持对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奖励,激发了广大教师扎根山区、奉献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设了一支敬业精神强、业务素质高、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
三是完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机制。认真落实《海原县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估及奖惩办法》,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质量监测和全面评估,促使学校牢固树立“质量立校、质量兴校”的办学意识。严格执行中小学课程标准,充分发挥教研作用,加强教学过程性管理和校本教研工作,积极推进课堂教学质量达标工程和基础教育新课程、教育评价制度等改革,使教师的教学行为、教学方法发生了明显变化,有效的激发了广大学生学习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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