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山区特困灾民危窑危房改造工程是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自2005年以来,在区、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民政厅、财政厅等有关厅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县紧紧抓住自治区大力实施南部山区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并将泾源作为危房改造试点县的历史机遇,按照“危房改造打基础,三个产业为支撑,六小工程相配套,民主管理做保障”的总体思路,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有计划地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着力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走出了一条以危房改造促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促新农村建设的路子。自治区人民政府多次在我县召开南部山区农村特困灾民危窑危房改造现场观摩会,区、市领导多次来我县调研指导危房改造工作,对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2006年-2007年,我县连续两年获得南部山区农村灾民危窑危房改造工作一等奖。截止去年底,全县累计实施危房改造6911户,其中,扶持户5672户,救助户1239户。今年,自治区下达我县危房改造任务1400户,截止5月下旬,已完成危房改造任务837户,正在动工建造的587户。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四项原则”
一是坚持“经济实用、质量第一”的原则。危房改造工程是最直接惠及贫困群众的一项民生工程,建房质量是危房改造的关键。我们始终按照自治区危房办的建房规定,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质量第一,不留隐患,对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跟踪检查,实行严格的建房责任制、验收制度及验房备案制度,保证新建住房达到防震、防水、保暖、实用等要求。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造成我县部分群众住房受损,但危房改造所建的房屋,却安然无恙。实践证明,经过政府援建改造的危房,质量高、效益好,经受住了地震灾害的考验,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为群众生活的改善、生产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是坚持“规划先行、整体推进”的原则。规划设计是搞好危房改造工作的前提。我们始终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设计为纽带,完善了村庄建设规划,按照“五统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标识)的要求,做到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相结合,与基础设施配套相结合,与主导产业的发展相结合。统一编制了规划图、施工图、效果图,在建房设计上,突出回乡风情和民族地域特色;在建造过程中,严格按照改造规划、实施方案、设计图纸层层把关,整体推进,统一实施。
三是坚持“分类救助、三榜公示”的原则。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和住房现状,准确界定建房对象,确定救助类别、救助标准,建立危房改造档案;经民主评议和“三级审批、三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群众无异议后,确定危房改造户,切实做到“三公开”,即救助对象公开、救助标准公开、救助资金公开。
四是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筹”的原则。危房改造工作由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管理,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各负其责,落实工作责任,充分调动危房改造户的建房积极性。救助对象通过“四个一点”的办法,即政府补一点,自己筹一点,亲朋帮一点,银行贷一点,按照政府要求统一实施建房。
二、实行“四种结合”
一是分散改造与集中改造相结合。始终本着既要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又要解决群众的长远发展问题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创新危房改造模式。在分散改造的基础上,选择靠近交通要道、公路沿线及旅游区,远离自然灾害区,群众基础较好的村作为重点集中进行改造,提升旅游县的总体形象。
二是危房改造与整村推进相结合。将全县42个整村推进重点村作为危房改造的主战场,整合资源,综合配套,在提质、扩面、增效上下功夫。把危房改造工程与整村推进到村到户项目紧密结合,扶贫办实施人居环境改造工程,农牧局实施沼气池建设、牛棚建设和基础母牛投放工程,交通局实施村道建设工程,水利局实施人畜饮水工程,林业局实施村庄绿化工程。积极争取吸纳帮扶资金和社会闲散资金,为危房改造工程提供强力后劲,加快了整村推进重点村危房改造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是就地改造和移地重建相结合。对部分居住条件较好的危房户,本着节俭资金,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实行就地改造,减轻了群众负担,加快了工程进度。对一些地处偏僻,自然条件差的危房户,统一规划移地重建,从根本上改变了危房户居住环境。
四是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我县把危房改造工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危房改造为“牛鼻子”,抓总牵零,抓纲促目,加大农村庭院净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道路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了危房改造的村庄水、电、路、垃圾处理点等设施齐备,村庄面貌焕然一新,既有效改变了农村“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现象,又整合节约了资源,最大限度地避免了重复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探索和积累了经验。
三、严把“三个关口”
一是严把对象审定关。为了全面摸清农村危窑危房底数,在全区两次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摸底排查中,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危房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县级包乡领导带队,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的要求,开展逐村逐户拉网式排查,按危房救助户、扶持户分乡镇、村组统一建档,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危房改造基础档案,做到建房对象与档案资料中的户主姓名、照片、人口、编号等内容相一致,确保建档数据翔实,排查对象准确无误。坚持“三级审批、三榜公示”的程序,准确界定建房对象,坚决杜绝了在危房改造户确定上优亲厚友等现象的发生。
二是严把质量验收关。按照村保质量、乡保进度、县保标准的要求,在工匠培训、建房材料选购、基础施工、沙浆比例等重要环节上严格把关,确保建房质量。在验收中,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把尺子”验到底,对建房对象确定不准确、救助类型界定不当和建房质量不过关的坚决不予验收,也不兑付建房补助资金。
三是严把资金兑付关。危房改造救助资金实行“一支笔”审批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制度。对乡镇实施的“交钥匙”工程由民政部门审查,财政部门按进度将改造资金划拨到乡镇。对扶持户的补助资金,经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审计督查组全程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危房改造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四、落实“四个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安排实施危房改造工作。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点带面、抓责任落实、抓督促检查,人大、政协按期监督视察,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形成了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保证了危房改造工作实效。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推行“县级领导包乡联村、部门及乡镇主要领导包村联片、乡干部及村干部包户到人”的三级承包责任制,将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分级落实任务和责任,严格奖惩和责任追究,保证了危房改造任务的全面落实。
三是宣传培训到位。坚持把广泛宣传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融入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的始终。每年定期举办危房改造培训班,分层次对乡村干部、建房农户及参建工匠开展集中培训;建房施工期间,组织人员深入乡村、农户和建房现场,向广大群众讲清、讲深、讲透危房改造的范围、标准、原则和质量要求。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使“三七墙、上圈梁、红砖蓝脊”的建设标准深入人心,充分调动了农户建房的积极性,为危房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是措施落实到位。结合我县实际,出台制定了危房改造规划、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年度计划、资金管理、质量监督、责任追究等文件制度,并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在危房改造施工阶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对工作进展缓慢、不按要求建设的乡(镇)、村组、农户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特困户、五保户由乡村组织统一实施
“交钥匙工程”,确保了危房改造的进度和质量。
事实说明,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南部贫困山区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之一。三年来,我县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有效地抵御了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带来的灾害,极大地改变了农村群众的居住环境,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通过改变农村居住环境,影响和转变了农民群众传统的生活习惯,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更足了,创业的激情激活了,危房改造工程在我县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成为推动我县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工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和谐工程”。自治区提前启动实施第二期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工程,我县将继续实施好这项顺民意、得民心、促民富的工程,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今年,在完成自治区下达危房改造任务的基础上,再完成第二期农村危房改造1000户,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第二期农村危房改造6295户。今后始终做到三个不变,六个创新,努力实现六个新突破。
三个不变:一是以“三个产业作支撑,危房改造打基础,六小工程相配套,民主管理做保障”基本思路不变;二是整合项目、整村推进等主要措施不变;三是改造质量和标准不变。
六个创新:一是改造模式上进一步创新;二是在保障机制上进一步创新;三是在培育新型农民上进一步创新;四是在增强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上进一步创新;五是在做好“结合”上进一步创新;六是在融资手段上进一步创新。
六个突破:一是在彻底扫除救助户、扫除地质灾害点居住户方面取得新突破;二是在整体村容村貌综合治理方面取得新突破;三是在培育和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的支柱产业方面取得新突破;四是在树立农村新风尚方面取得新突破;五是在增加改造总量方面取得新突破;六是在示范点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