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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贺兰县“公安电动巡逻车”启用仪式在县城关派出所举行。
为了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县公安局投资3万多元购买了十辆外观新颖、节能环保的公安电动巡逻车交付城关派出所巡逻执勤。该车的使用既能提高街面见警率,方便群众报警求助,更将成为贺兰又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启动仪式上,县领导要求城关派出所在不断更新装备的同时,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大辖区巡防力度,确保辖区一方平安。随后,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李海录向城关派出所负责人交付了公安电动巡逻车的车钥匙,李海录局长宣布贺兰县“公安电动巡逻车”正式启用。十辆崭新的公安电动巡逻车整齐的从城关派出所驶出,正式开始履行自己的使命。(罗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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