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检察院认真开展脱管漏管回头看检查

www.nx.xinhuanet.com   2008年06月25日   来源: 新华网宁夏频道
 
 

    为了贯彻落实好“迎奥运、保平安”的精神,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按照上级检察院的指示,近日,海原县检察院监所科干警巡回全县16个乡镇,途经1000多公里山路,开展了核查纠正脱管、漏管回头看检察监督活动。

    此次回头看采取“见、察、访、建”的方式,对辖区内的监外执行罪犯开展了一次拉网式监督检察。 “见”,即见每位监外执行罪犯或其近亲属;“察”,即察看监外执行罪犯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访”,即访问各个派出所及司法所是否及时对监外执行罪犯实施监督管理和帮教措施;“建”,即建立《罪犯监外执行检察台帐》。通过监督检察发现:一、公安机关不能及时向我院通报监外执行罪犯监督管理情况;二、因个别派出所监管措施不到位,监外执行罪犯外出打工时不履行请假义务;三、个别派出所没有把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在监外执行罪犯实际存在脱管的情况下,仍对其进行考察登记活动;四、个别法院或监狱不能认真负责地填写法律文书,致使监外执行罪犯的判决书(裁定书)上的刑期与执行通知书(证明书)上的日期不相符;五、个别罪犯及其家属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对其判处监外执行就等于释放。本次回头看活动共核查了监外执行罪犯61人。其中,缓刑54人,假释5人,保外就医1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分别向公安机关、监狱发出协助核查函4份、提出书面检察建议1次,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

    基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海原县检察院向各个派出所提出了三条口头检察建议:一、要求各个派出所必须定期向各个辖区内的监外执行罪犯上一堂法律课;二、要求辖区内各个派出所必须做好监外执行罪犯每月到当地派出所汇报一次思想的工作;三、要求辖区内各个派出所尽快完善好对监外执行罪犯的考勤与请假制度。另外,我院制作了《监外执行人员核查记录》,将各个司法所的帮教及各个派出所的监管情况进行了登记造册,以此,强化和明确了各个基层组织在监外执行工作中的职责。(海原县检察院 王秉威 李彤)

(责任编辑:丁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