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44个机关事业单位历年累计拖欠职工的257.9万元养老保险费问题,近日,贺兰县政府决定,欠费单位必须于今年10月底前全部交清所欠费用;逾期不交的,由县财政从其单位公用经费中扣除代交,且2008年不能再发生新的拖欠。从2009年起,贺兰县将机关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合同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列入县本级财政预算,职工不用再为拖欠养老保险费而担忧。(记者 王海英)
来源: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