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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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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nx.xinhu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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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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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宁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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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水利水保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3.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其它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负责编制全县水资源公报。
4.主管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
5.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6.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的水事纠纷。
7.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全县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调节;按有关规定监管水利国有资产;指导全县水利行业的供水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全县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8.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报送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9.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县江河、湖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水利工程;组织指导全县水库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水利工程移民工作。
10.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指导乡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工作。
11.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2.负责全县水利方面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县水利队伍建设;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科学技术推广工作。
13.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抗旱工作,对江河和重要水利水电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14.在县政府电力综合管理部门统一指导下,制定或参与制定水利行业的水电及电网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指导水利行业水电管理,监管水利电业国有资产。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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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兰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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