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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宣传部提出“八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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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nx.xinhuanet.com 2005年2月24日 来源:原州区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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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委宣传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在全区实行共产党员佩戴党徽制度的通知精神,从2005年1月1日开始,按照“八项要求”,开展以“
佩戴党徽、为党增辉”的主题活动。全体党员严格要求自己,把佩戴党徽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与当前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坚持佩戴党徽,提高党员素质,促进各项工作。每人每月还写一篇心得体会上交党组织,以实际行动落实“八项要求”。
一是共产党员要把佩戴党徽当作目前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落实好,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确保佩戴党徽的先进性。二是佩戴党徽要有光荣感、使命感、神圣感,努力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确保佩戴党徽的纯洁性。三是佩戴党徽要表里如一,言行一致,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保佩戴党徽的思想性。四是党支部要对党员佩戴党徽进行督促检查,无正当理由不佩戴党徽的共产党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确保佩戴党徽的制度性。五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佩戴党徽,并且当作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执行党的纪律的主要体现,确保佩戴党徽的规范性。六是党徽必须佩戴于左胸前,不得随意佩戴于其它部位,确保佩戴党徽的庄严性。七是必须保持党徽的崭新、洁净,如有污损要立即更换,确保佩戴党徽的严肃性。八是无论在工作时间,还是在工作之余,无论在办公场所,还是在公共场合都要佩戴党徽,确保佩戴党徽的经常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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