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宁夏贺兰县法院巡回法庭在贺兰县金贵镇保南村农户家中开庭审理农村耕地纠纷案件。 从2006年4月以来,宁夏各基层法院一改过去“坐堂开庭”的工作方式,设立农村巡回法庭,选择一些农村常见、案情较明了的案件在农户家、村委会等地就地办案、公开审理,不仅省去了群众打官司多次跑法院的麻烦,还借助巡回法庭起到普法宣传的作用。 新华社发(张万静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