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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天的连绵秋雨,使宁夏国庆节前后出现了罕见的低温。忧民生之所忧,自治区建设厅昨天发出通知,要求供热企业视气候变化情况,做好提前供暖工作,严禁因个别家庭未交或拒交采暖费而停止居民楼供热现象的发生。
自治区建设厅要求,所有供热设施要提前进行试运行并具备供热条件,在10月25日前做好供暖各项准备工作。要视气候变化情况,做好提前供暖的相关工作。凡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锅炉,都要实行连续供热,不具备条件的要延长供热时间,保证室内温度,确保群众满意率达到100%,严禁因个别家庭未交或拒交采暖费而停止居民楼供热现象的发生。热源单位与供热单位,供热单位与用户之间,应当分别签订供用热合同;用户要求停止用热的应当提前与供热单位签订停热协议,对可能危害其他用户用热或者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不能停止用热。(记者 马文锋 张唯)
昨天,自治区社保局正式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冬季取暖标准,由2006年的每人862元提高到今年的986元。
具体发放标准为:参保离退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老工人,按照2007年9月份领取的离退休费标准,随10月份养老金一次性发放;参保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和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领取生活费人员),按照2006年度全区城镇企业参保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水平确定,2007年度统一补贴标准为986元,随10月份养老金一次性发放。
目前,全区各地发放工作正紧锣密鼓进行,银川等部分市县已发放到位。(记者 王海英 实习生 杨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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