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马宗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马宗武和晁某在未领结婚证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生活,二人常因琐事起争执。2007年11月15日,马宗武和晁某又发生口角,晁某拒绝做饭,马宗武遂产生了杀“妻”念头。当日22时许,马宗武乘晁某熟睡之际,手持菜刀朝晁某头部猛砍。晁某多次反抗,马宗武又持刀在晁某颈部连续砍击,直至将其头砍掉。随后,马宗武将凶器和晁某的头颅放在晁某姐姐家门口。作案后,马宗武到公安机关投案。(记者 剡文鑫)
来源:宁夏日报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