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精神(国税函〔2006〕120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文件精神: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收入额全额计算。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企业债券利息所得,全部视为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