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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精神,纳税人取得的年终奖金,依据年终奖金的发放时间确定所得的归属年度,即:2005年的年终奖金的发放时间,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发放的,此项奖金数额计算在2006年的年度所得中;同样,2006年度的年终奖金,在2006年12月底之前发放的,此年终奖金计算在2006年的年度纳税所得中,若是在2007年1月1日以后发放的,此年终奖金合并在2007年的年所得中,与本人的其它收入合并后若全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就要进行年度个人所得税的自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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