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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而语言是传播文化的主要途径。在全市地税系统齐心协力创建地税文化的今天,笔者认为文明用语也是地税文化的一个重要表现方式,“言必合法”也是地税文化核心理念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作为税务执法部门到一个单位进行税务检查,勿庸置疑是带着问题和疑问去的,所以在与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的语言交谈中,不能也不允许检查人员信口开河。因为在对方看来,检查人员的语言并非检查人员个人的言语,而是代表整个地税部门的意见和态度。而且,如果在检查的过程中不注意语言的隐蔽性,可能会引起被查单位的警觉,从而给查清违法事实增加难度。
就整个税务检查语言的运用来说,不外乎两种形式:一是询问式,二是交谈式。二者之间的共同点都是带有强烈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但在语言的表达方式上还是有所区别的。
采取询问方式,是《税收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权力,同时也是税务机关实施税务稽查的主要手段之一。因为税务检查部门将把询问形成的“询问笔录”作为一份非常重要的证据,在今后形成的对被查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理意见中加以反映。在《税收征管法》第七十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中对被询问人的责任作了明确的规定:对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将视情形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正是由于关系到法律责任,那么在询问当中,税务人员应在语言运用上避免有诱导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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