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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选程序
公开选聘主要采取笔试、竞职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30分,竞职答辩占40分(竞聘演讲20分、答辩20分),民主测评10分,组织考察占20分,共100分。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7月30日-
8月10日)。在区、市、县新闻媒体及贺兰综合信息网、贺兰教育网、宁夏教育网上发布公告,公布公选贺兰一中校长的条件、办法及报名时间和程序。
2、报名(7月30日-
8月10日)。竞聘人员可到贺兰县公开选聘贺兰一中校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贺兰县教育体育局)报名,也可通过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名。
3、资格审查(8月1日-8月11日)。报名结束后,由贺兰县公开选聘贺兰一中校长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报名情况,提交县公选领导小组审定资格,确定竞聘人员名单。
4、笔试(8月12日-8月13日)。经过资格审查后确定的竞聘人员,参加县公选领导小组组织的综合知识闭卷考试。
5、竞职答辩和民主测评(8月14日-8月15日)。组建考评专家组,竞聘人员在答辩前向县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12份竞职方案。竞职答辩时,竞聘人员作竞聘演讲,并针对主考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邀请区市教育专家及随机抽取贺兰一中50%的教职工代表、学生家长代表20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5名、教育局股室负责人、全县中学校长参加旁听并进行民主测评。
6、组织考察及确定拟聘人选(8月15日-8月17日)。由县公选领导小组根据笔试、竞职答辩、民主测评三项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由县公选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选。
7、任前公示(8月17日-8月23日)。将拟聘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8、办理聘任手续(8月23日-8月24日)。公示无异议后,经县公选领导小组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由县政府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并向社会宣布聘用决定,受聘校长宣誓就职。
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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