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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凡是纳税人所需事项都要公开,尤其是涉及纳税服务窗口及审批和收费事项都要向纳税人公开,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实行办事公开和承诺制度。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体税务干部在执法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办事,凡是在执法过程中造成失误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执法过程中,必须正确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严格程序,公平执法,热情周到,廉洁高效,防止职权滥用和不作为现象。特别是涉及到依法处罚、税款核定等行政措施的,更要秉公办事,讲清道理,文明执法,不得态度蛮横、粗暴生硬。不得利用管理和纳税检查向服务对象乱收费、乱摊派,更不得发生违规检查、强制服务以及随意执法、以言代法、以罚代管等行为。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真正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把为纳税人办实事、解难题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彻底根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对纳税人提出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对待,仔细研究,积极帮助解决,严禁推诿、敷衍、扯皮现象。四是贯彻“带好队、收好税、服好务”的总体要求。在全面抓好税收管理的前提下,在“服好务”上下功夫,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服务措施,落实服务制度,优化服务质量,切实把“限时服务制、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阳光办税”等措施落到实处。五是坚决查处“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在为纳税人提供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得凭借手中的权力刁难纳税人,严禁收受、索取纳税人财物或接受吃请,发现问题要严格追究责任,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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