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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银川市总工会和地税局联合召开了代收工会经费工作联席会议,认真总结了两年来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成功经验,对进一步做好今后代收工会经费工作交换了意见。双方认为,此次联席会议很及时、很重要,必将推动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自治区地税局局长李彦凯、自治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杨钊,银川市委副书记马建民、副市长王久彬、政协副主席刘国强等领导出席会议,市人大副主任兼总工会主席雷鸣、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兼银川市地税局局长妥永苍先后代表市总工会和地税局讲了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工会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总工会委托自治区地税局从2006年1月1日起对企业的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实行统一代收。银川市地税局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的决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工会经费的代收工作。全市地税系统从各级领导到专管员都把代收工会经费作为全面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为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大事对待,把代收工会经费自觉作为各级地税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税收任务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一方面加强内部的学习与培训,另一方面加强对外宣传工作,使工会经费收缴率大幅提升并取得了较好成绩。
双方表示,要进一步加强相互联系,对在代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通过积极协商与配合,共同妥善解决。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宣传缴纳工会经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合法性;宣传欠缴或不缴企业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对一些长期不缴工会经费和欠缴数额较大等恶意欠缴的企业,由地税部门依法定期予以公告;经多次催缴仍不缴纳的,由地税部门及时向同级工会反馈,市、县总工会按照《工会法》的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便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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